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时间:2023-10-06 来源: 编辑录入:
北京印刷学院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开展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培养单位。根据学位办《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和《北京印刷学院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通知如下,请具备我校申请学位条件的人员参照通知做好相关申请工作。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方可申请: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二)申请人必须近五年内在所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中做出成绩,其成绩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至少有一篇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且为第一作者;
2.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一部,且本人为主要作者;
3.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成果奖;
4.至少有一项专利且本人为专利权持有人或发明人;
5.与上述学术业绩同等的、与申请人工作岗位直接相关的其它成绩和奖励(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参加我校高级课程研修班学习且已获得结业证书;
(四)研究生课程学分到本次申请时未满五年;
(五)申请人已获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合格:
下列学科通过国家外语考试:
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字印刷与包装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程(印刷包装与智能制造方向)
艺术学或美术学 (数字媒体与绘画动漫艺术方向)
下列学科通过国家外语和综合水平考试:
新闻传播学(数字出版与传播方向)
工商管理(会计与传媒企业管理方向、企业管理方向)
二、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应在提出硕士学位申请时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原件提交研究生院核查,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存档。)
1.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
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
3.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高级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
5.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符合《北京印刷学院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第(二)款);
6.学位申请费(按入学年份申请费标准交付)交费发票凭证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
(二)审查通过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印刷学院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申请书》电子版;
2.《北京印刷学院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在校期间科研成果认定书》电子版;
3.《北京印刷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选报导师志愿表》电子版。
三、申请要求
时间:2023年10月6日至10月31日
地点: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院(综合楼E3-202)
电话:60261062
微信工作群(需管理员认证,群二维码会按期更新)
四、学位论文
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逾期不予受理。研究生院受理申请及资格审查,各学位点所在二级学院及导师组织开展学位论文撰写及各培养环节教学工作。2023年10月为个人申报;2023年11月开始进入各二级学院组织的选题及开题答辩(按照各二级学院规定时间);2024年进入科学研究与论文撰写工作阶段,学位论文撰写时间不少于一年;按照各二级学院规定开展论文中期检查,完成相似度审核、论文评阅、预答辩和答辩等程序。
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6日
附件:
1.北京印刷学院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申请书;
2.北京印刷学院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清单;
3.北京印刷学院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在校期间科研成果认定书;
4.北京印刷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选报导师志愿表;
5.北京印刷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