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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口迁移有关事项的通知时间:2023-06-21  来源:  编辑录入:  


考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自行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时将本人户口迁移证上交至录取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统一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户口迁移证要求各项内容完整、打印清晰无误、公章齐全。出生地、籍贯地必须具体到某某市或某某区、县(如山东省莱阳市、贵州省安龙县)。北京市常住户口不迁户口。“职业”一栏必须注明“学生”;“户别”必须是非农业或城镇。

请同学们务必注意:新生入学以后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特别说明:北京生源不迁移户口;入学前为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若迁移户口,报到时将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上交。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

特此通知。

附件: 研究生户口迁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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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