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考北京印刷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的通知时间:2016-11-01 来源: 编辑录入:
一、选择北京印刷学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1115)的考生
请务必于2016年11月10~12日到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本部综合楼258房间)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现场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等,逾期不予办理,责任自负。
届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军队人员需提供军队开具的公函证明,公函证明格式请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学生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网上报名的报名编号。
以下考生须额外携带相关材料:
高职高专学历毕业后满2年或2年以上考生还须提供毕业后所完成的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4–6门的学习成绩证明;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
往届生户口不在北京,但工作单位在北京的考生,需携带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北京市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北京市社保证明可以参考https://jingyan.baidu.com/article/ae97a646b3f4b7bbfc461d44.html)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自学考试证明见附件。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8:30~16:30
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二、选择外地报考点的考生:
请按照所选择的报考点的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无效。另外,以下三种情况请于2016年11月12日之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本人的相关材料寄送至北京印刷学院研招办,否则将不予准考:
1.高职高专考生:毕业后所完成的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4–6门的学习成绩证明;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请使用EMS邮寄,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北京印刷学院研招办(邮编102600)
特此通知。
特别提醒:
1、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认证报告。
2、考生依靠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属于作弊行为。
特别提醒:
1、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认证报告。
2、考生依靠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属于作弊行为。
北京印刷学院研招办
2016年11月1日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