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的通知时间:2010-12-21 来源:研究生处 编辑录入:研究生处
各二级学院、任课教师及硕士研究生:
根据校历安排和研究生教学安排,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即将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 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至21日。
2. 研究生公共课程考试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专业课考试(考查)时间安排在第十七、十八周的原上课时间段,地点原则在研究生本学期上课的地点,任课教师担任主考。
4. 研究生考试须在1月21日前结束。
5. 研究生教学为1-16周,不允许教师提前结束课程教学。
二、考核形式
公共基础课程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考试。专业课程的考核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采取笔试考核方式或采用课程论文、研究报告等考核方式。
三、命题要求
1. 各门课程的考核均须命题。采用笔试考核的课程均须拟定题型、难度和题量大体相当,题目和内容重复率不超过1/3的A、B二套试卷,试卷命题后均须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笔试课程的试卷格式使用研究生考试试卷格式(见附件一),采用课程论文、研究报告等考核方式,须书面拟定选题范围和考核要求。笔试课程的命题容量一般以2小时的考试时间为准。双语教学并用外语命题的课程,考试时间可延长30分种。
2.除公共课外,各门专业课程试卷由课程归属学院负责审核、印制和保管。
3.请各相关学院按要求组织教师命题并务必落实试卷安全保密措施,确保试卷的安全。
4.学生答题统一使用《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期末考试答题纸》(见附件二),所有的考试试卷命题不预留学生答题空白处。
四、监考要求
1.研究生参加期末考试,座位要隔行隔列。监考教师应认真检查。监考教师考试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先分发答卷纸(试题暂不发),指导学生在答卷纸上填好系别、学号、姓名、课程名称。上课铃响时再发试题,记录发卷数。
2.对学生提出的有关考题中的问题,监考教师只能对试题中字迹不清的地方进行说明。
3.监考教师集中精力认真监考,履行教师职责,监考时不得任意离开考场或作与监考无关的事,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考场纪律。如发现有违规、作弊者,应当场停止其答卷,试卷没收作废,或将其违规、作弊情节记录下来事后处理。
4.监考教师必须认真检查考生的研究生证。人、证不符或非应试学生,即令其退出考场,并记录下姓名、学号、系别,即时上报。
5.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教师准时收卷,不得延长考试时间,过时不再接受答卷。
6.监考教师收完考卷后应清点试卷份数,收回试卷应与发出试卷一致,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查清上报。
7.监考教师对考场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报研究生部综合办公室并研究生所在二级学院。
四、阅卷、登分与整理归档要求
1.任课教师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阅卷和登分工作。每门课程的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占30%-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70%的比例确定。学位课均用百分制记分法;非学位课可用百分制记分法,也可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法。学位课程70分(含70分)以上合格,其他课程60分(含60分)以上合格。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登分表模版见附件三。
2.任课教师在完成阅卷和登分后,笔试课程的考试于2011年1月21日前(课程论文、研究报告等考核方式的考试于2011年3月15日前)将试题、答案、试卷、登分表(一式两份)一并交各开课院系办公室或研究生部,一份登分表由各开课院系留存,同时将试卷和另一份登分表交研究生部存档、备案。
五、考试组织
各学院对本次考试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在组织考试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印党发2009年15号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印刷学院2009年保密工作要点>的通知》《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考场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做好命题、印刷、保管、监考、巡考及阅卷、登分等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六、注意事项
1.考试时请带好研究生证、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并放在桌子的左上角。
2.各位考生在考试前,请在监考教师提供的《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考试签到表》(见附件四)上签名,以示本人参加考试。
3.考试时请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否则按《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罚。
4. 研究生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须提前申请并按程序办理缓考手续。未经批准而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附件一:研究生期末考试试卷格式
二: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期末考试答题纸
三:研究生期末考试登分表
四:研究生期末考试签到表
研究生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