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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填报“学术成果信息”的通知时间:2025-03-26  来源:研究生院  编辑录入:廖冰勰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在校学术成果填报和审核管理,即日起开展研究生“学术成果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目的

研究生评奖评优、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与学术成果相关材料,将完全依据系统提取数据审核,不再收取纸质材料进行审核。

二、填报范围

全体在校硕士研究生(休学硕士研究生暂不填写)。

三、填报要求

1. 成果时间范围:研究生自入学之日起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凡未在系统进行填报的学术成果。

2. 成果类别:学术论文、作品、著作、专利、获奖、参展、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情况、参加学术会议做报告情况、创业项目、资格证书。

3. 之前已在系统完成填报且确认无误信息,本次无需重复填报。之前已填报但有误或重复填报的信息,需自行进行删除。

四、工作基本流程

1. 202542日(含当天)前,研究生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科研成果”功能模块进行在学期间学术成果信息填报。系统操作详见《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系统操作手册》(附件1)。学术成果填报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填报说明》(附件2)。

2. 202543日(含当天)起,研究生院进行数据内容审核及信息反馈。

3. 研究生后续可在系统“科研成果”功能模块查看审核状态及反馈意见。对已审核且不通过信息,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修正或删除,修正后信息进行二次填报提交,待后续审核。

五、其他事项

1. 请研究生同学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及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填报,以免影响研究生评奖评优和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

2. 学术成果如为多人共同完成,且共同完成人中含有本校研究生,由署名排名最前的研究生发起信息填报,在“共同完成人”中选择其余完成人,并在“备注”栏写明具体排序。排序须与学术成果支撑材料完全一致。非第一完成人填报信息视同无效信息。

3. 所有填报信息数据,均须按照说明上传学术成果支撑材料。填报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数据,将被系统退回,并形成信息反馈意见。研究生登录系统查看退回原因,须及时进行修改及二次填报提交。

4.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本项工作,组织研究生及时完成系统信息填报。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成果的统计将直接影响到学科建设、学位点评估、研究生评奖评优、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等工作。

5. 研究生在填报信息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10-60261063

指定邮箱:yjsy@big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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