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4-2025学年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时间:2025-03-03 来源:研究生院 编辑录入:廖冰勰
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开展,现组织开展我校2024-2025学年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制定(修订)原则
1. 教学大纲要坚持价值导向,突出政治性;强化育人目标,突出实效性;加强整体设计,突出统筹性;遵循认知规律,突出针对性。
2. 教学大纲应符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体现本学科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的特点,从课程在人才培养中得地位及作用角度出发,设计课程教学目的、内容,安排教学环节。
3. 注重研究生课程的层次和衔接,注意与先修和后续相关课程之间的联系与分工,把握好研究生课程与本科课程的层次区别,避免知识重复和遗漏。
4. 课程内容注意更新与拓宽。应准确体现本学科基本内容、内在规律和独特的研究方法,反映本学科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和最新研究成果。提倡教学方式多样化,体现新教改精神和教学方法,注重培养研究生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
5. 课程教学大纲要服从课程结构和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做到分量适当,深广适宜,同时对理论教学与讲授、实验(上机)、实践教学、案例教学、研讨等合理安排,并明确学时比例。
二、制定(修订)范围
1. 2024-2025学年新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均需提交教学大纲;现有课程可修订教学大纲。2023-2024学年教学大纲中未体现“课程思政目标”的需补充后重新提交教学大纲。具体课程清单见智慧校园附件1。2023版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见智慧校园附件2。
2. 新开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及现有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均由开课学院组织编写、审核。
三、工作要求
1. 本次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工作,需特别注意“课程思政教学目标”在“教学目标”及“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中的体现。
2. 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对本学院开设的研究生课程进行研讨,课程负责人根据该课程的理论和实践发展情况,对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内容部分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教学大纲须经充分讨论,由硕士授权点负责人审查,开课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开课学院主管领导审核。讨论及审核工作可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安排进行。
3. 鉴于规范性要求,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与内容应与模板(附件3)中指导性格式一致,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课程编号均须使用《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3版、2024版)》中对应的课程编号。
4. 提交时间:4月9日(第七周周三)前,各学院将本单位课程教学大纲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纸质版需二级学院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廖老师。
联系电话:010-60261063;办公地点:综合楼E3-212;
指定邮箱:yjsy@bigc.edu.cn。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