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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开展我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制定(修订)范围

1. 2023-2024学年开设的研究生课程(未体现“课程思政目标”)均需提交教学大纲。

2. 新开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及现有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均由开课学院组织编写、审核。未提交教学大纲课程清单见附件1,未体现“课程思政目标”课程清单见附件2。2022版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见智慧校园附件3。

二、工作要求

1. 本次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工作,需特别注意“课程思政教学目标”的体现。可根据模板体现在“教学目标”中,也可根据实际教学情况体现在“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中。

2. 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对本学院开设的研究生课程进行研讨,课程负责人根据该课程的理论和实践发展情况,对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内容部分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教学大纲须经充分讨论,由硕士授权点负责人审查,开课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开课学院主管领导审核。讨论及审核工作可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安排进行。

3. 鉴于规范性要求,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与内容应与模板(附件4)中指导性格式一致,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课程编号均须使用《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2版、2023版)》中对应的课程编号。

4. 提交时间:4月3日(第六周周三)前,各学院将本单位课程教学大纲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纸质版需二级学院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廖老师。

联系电话:010-60261063; 办公地点:综合楼E3-212

指定邮箱:yjsy@bigc.edu.cn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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