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时间:2014-11-04 来源:研究生处 编辑录入:汪春梅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管理,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对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的通知》[印院发(2014)75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
根据新《办法》的规定,此次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包括“校内研究生导师遴选”和“校外兼职导师的选聘”两类(详见文件规定),请各相关单位、教师仔细研读《办法》后申报。现将申报和评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校内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1.个人申报
申请人填写《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审批表中涉及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任务书及到款情况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授课情况证明等),请于10月27日前提交至二级学院;申请人须同时填写《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入职考试试卷》(附件3),要求在10月27日前交至研究生处(要求手写答案)。
2.考卷评阅及材料审核
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导师入职考试试卷进行评阅,未达到规定分数的申请人将不具备申请导师资格;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依据《办法》中的导师遴选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并于11月4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报研究生处复核。
3.校学术委员会审核评定
研究生处组织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审核、评审申请人材料并投票表决,获得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票数的申请人将获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并在校内公示。
二、 校外研究生兼职导师的选聘
校外兼职导师的选聘不设入职考试环节。按照指导研究生的类型,校外申请者根据申报导师类型填写《北京印刷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附件4)《北京印刷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附件5)交至二级学院,其余申报环节与校内指导教师遴选相同。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的遴选条件参照校内导师的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遴选条件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有申报意向的人员,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申报。未尽事宜请与硕士学位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汪春梅
联系电话:60261490
附件2:《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附件3:《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入职考试试卷》
附件4:《北京印刷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
附件5:《北京印刷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