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春季毕(结)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时间:2022-11-01 来源:研究生院 编辑录入:廖冰勰
拟申请2023届春季毕(结)业硕士研究生:
根据北京市教委规定,我校2023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即将开始。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关系到研究生学历学位信息电子注册、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制作以及网上证书查询等事项,关系到每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为顺利完成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2023届春季毕(结)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拟申请2023年春季毕(结)业硕士研究生。
二、采集方式及采集地点
1. 采集方式:
(1)京内研究生自行前往指定图片社进行图像采集;
(2)京外研究生准备本人照片(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他人前往指定图片社进行图像采集。
2. 采集地点:
(1)公司名称:易拍数码影像中心(高校毕业数码证照补拍点)
(2)公司地址:朝阳区建外SOHO东区2号楼1803室(东三环中路国贸桥西南方向,地铁国贸站C出口)
(3)公司工作时间:周二至周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周一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4)联系电话:010-58691620(正常营业时间,无需预约)
三、采集时间
2022年11月1日-11月20日
1. 相关研究生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集,学校不接受非指定图片社提供照片。
2. 如因个人原因未进行图片采集,影响学历、学位证书制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学位信息上报延误,责任自负。
四、采集费用
图片社采集现场支付。
五、采集要求
1.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文件要求,京外研究生照片(电子版)要求如下:
(1)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标准蓝色背景;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两肩同高,嘴唇自然闭合(不能露齿);
(2)衣着颜色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不穿无袖服装、吊带装、大毛领外套,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3)双耳外露,头发不得遮挡眉毛和眼睛,头部占画面比例合适(头部高度约占画面1/2);
(4)不易浓妆艳抹,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头饰等饰品;
(5)常戴眼镜者,可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美瞳)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反光;
(6)照片文件大于50KB,格式为jpg.,图像清晰,色彩自然;
(7)鉴于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严肃性,电子照片务必为原始标准证件照,不得对原电子文件进行修改和美化。生活照、手机自拍照、过度美化美颜照等将不予审核通过。
2.采集拍摄前,研究生本人在学信网获取图像采集码,获取方式见附件。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