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培养各环节管理首页 >>学位工作 >>硕士学位培养各环节管理 >> 内容浏览

关于2025年12月毕业硕士研究生 毕业(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通知时间:2025-10-20  来源:研究生院  编辑录入:王鹏  

二级学院、指导教师及研究生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规范毕业(学位)论文(以下简称“学位论文”)管理,加强研究生论文质量监控,保障学校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25年12月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安排如下,请根据安排协调相关硕士生导师及硕士研究生,保证学位论文评阅工作顺利进行。

一、评阅组织与管理

(一)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学位论文的评阅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学校学位论文的复审评阅工作。

(二)送审评阅的学位论文应为通过学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论文版本。

(三)评阅实行双向匿名评审。评审专家的相关信息须保密,专家个人信息以“专家1”“专家2”“专家N”称呼替代。具有利益关联的人员须回避。

学位论文中凡涉及学位申请人及导师的信息均须隐匿,具体要求如下:

1.题名页中,学位申请人姓名及学号、导师姓名及职称均须隐匿,保留论文题目及学科专业名称;

2.“致谢”页直接删除。

(四)评审专家的遴选。

硕士学位论文由2位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评审专家不得是该论文的校外兼职指导教师。(上级学位论文抽检中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校外评阅专家不得再次选用)

二级学院要提前建立专家评审库,以确保学位论文评阅如期完成。

(五)论文评阅和复审评阅坚决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无论事前与事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论文评阅和复审评阅工作,不得对论文送审提出其他不正当要求。评审专家须公正公平,独立客观地完成评阅工作。

(六)评阅可采用线上送审方式。评审专家填写《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评阅书》(以下简称“《论文评阅书》”)。相关文件签名处需具备清晰电子签名,以确保后期能够正常打印,完善研究生相关档案文件。

(七)二级学院收到专家评阅意见后2日内,将学位论文评阅和复审评阅意见和结果以匿名形式反馈给学位申请人本人和导师本人,即《论文评阅书》第2页(须删除专家签名)。

二、评阅意见

评阅分数和评阅意见的对应关系如下表:

评阅分数

评阅意见

75分(含)以上

合格

60分(含)-75分(不含)

基本合格

60分(不含)以下

不合格

三、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的认定

(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认定学位论文评阅结果为“通过”:

1.2位评审专家给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评阅意见;

2.2位评审专家中有1位专家给出“不合格”的评阅意见,则须增聘1位评审专家进行论文评阅。增聘专家给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评阅意见。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认定学位论文评阅结果为“不通过”:

1.2位评审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专家给出“不合格”的评阅意见;

2.2位评审专家中有1位专家给出“不合格”的评阅意见,则须增聘1位评审专家进行论文评阅。增聘专家中给出“不合格”的评阅意见。

四、复审评阅结果的认定

(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认定复审评阅结果为“通过”:

1.2位评审专家给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评阅意见;

2.2位评审专家中有1位专家给出“不合格”的评阅意见,则须增聘1位评审专家进行论文评阅。增聘专家给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评阅意见。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认定复审评阅结果为“不通过”:

1.2位评审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专家给出“不合格”的评阅意见;

2.2位评审专家中有1位专家给出“不合格”的评阅意见,则须增聘1位评审专家进行论文评阅。增聘专家中有1位专家(含)以上给出“不合格”的评阅意见。

    五、评阅结果的使用

(一)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是学位论文申请答辩的前置必要条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评阅和复审评阅结果为“通过”的;

2.根据学位论文评阅和复审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一步修改后,指导教师评阅分数达到75分(含)以上。

(二)论文评阅意见出现2个“基本合格”,或指导教师评阅分数在60分(含)-75分(不含)区间的,给予充分时间修改论文,原则上不允许参加第一批次的学位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评阅和复审评阅结果为“不通过”的,或指导教师评阅分数低于60分(不含)的,学位论文必须进行重大修改,且修改期不少于3个月,本次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在符合学习年限规定的前提下,至少在3个月后可重新提出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按照《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执行。

(四)学位论文评阅必须在12月12日前全部结束。其中,论文评阅结束后,学院须在12月12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评阅结果汇总表》(附件3);每名研究生在同一个学位授予批次,只能参加一次学位论文答辩。

 

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0268677;

办公地点:综合楼E3-208;

指定邮箱:yjsy@bigc.edu.cn。

 

附件:1.《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评阅书》

2.《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阅书》

3.《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汇总表》

4.《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评阅书编号原则》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