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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相关二级学院、指导教师、

2021级硕士研究生:

硕士毕业(学位论文(以下简称“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定》和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要求,各学院应按要求对相关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中期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时间

相关学院应于2023年12月31日相关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通知。

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1.按照开题报告预定内容及进度安排,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2.已完成内容和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3.目前存在的问题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

4.后续研究计划;

5.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具体要求

1.学位论文阶段性成果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方可召开中期检查评审会。

2.二级学院负责组织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检查评审会评审委员由3名或5名本学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或具备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专家组成。评审委员设立主任委员1名,委员2名或4名。参加当次中期检查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不能担任主任委员。二级学院须为中期检查评审会配备秘书1名,由教师或研究生担任(不可选用当次中期检查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和研究生)。

3.中期检查评审会上,硕士研究生汇报中期检查报告接受评审委员质询研究生汇报时间不少于10分钟。评审委员会研讨,提出评审意见并给出评审决议。评审决议为“按照预定计划正常进行”“迟于预订计划需要加快”“严重滞后或存在其他较大问题”。评审秘书需完成详细的答辩记录。

4.各检查小组应将检查结果形成简要的书面总结,并上报所在二级学院,组织填写《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度报告书》(附件1),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由二级学院存档备案。《进度报告书》下载地址: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研究生学位下载专栏下载-《北京印刷学院学位申请、答辩表格》。

5.结合检查结果,导师“迟于预订计划需要加快”者,要督促加快工作进度,加大工作量,按照预定计划完成阶段性成果;对“严重滞后或存在其他较大问题”者,要及早调整研究计划,重点指导并作出适当处理。二级学院对存在严重问题者要有详细处理和工作计划。在整体安排上应尽量保证研究生如期答辩。

6.若需咨询有关问题,请与研究生院廖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10-60261063;联系邮箱:yjsy@bigc.edu.cn。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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