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夏季毕业硕士研究生(第一批次答辩) 毕业(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通知时间:2026-04-09 来源:研究生院 编辑录入:王鹏
各二级学院、相关导师及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督机制,增强学位论文评阅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保障学校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印院发〔2025〕32号),学校组织开展2026年夏季毕业硕士研究生(第一批次答辩)(以下简称“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以下简称“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阅组织与管理
(一)学位论文评阅包括二级学院学位论文评阅和校级复审评阅。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全部拟参加第一批次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开展校级复审评阅。
(二)参加评阅的学位论文必须使用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经导师和二级学院审批且规范审查合格的论文版本。
(三)评阅实行双向匿名评审。学位论文中凡涉及学校、学位申请人及导师的信息均须隐匿,评审专家的相关信息须保密,专家个人信息以“专家1”“专家2”“专家N”称呼替代。具有利益关联的人员须回避。
(四)硕士学位论文由2位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评审专家不得是该论文的校外兼职指导教师。凡对上级抽检中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给出“合格”评阅结论的校外专家,不得聘请为学位论文评阅专家。
二级学院要提前建立专家评审库,以确保学位论文评阅如期完成。
(五)论文评阅和复审评阅坚决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无论事前与事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论文评阅和复审评阅工作,不得对论文送审提出其他不正当要求。评审专家须公正公平,独立客观地完成评阅工作。
(六)评阅可采用线上送审方式。评审专家填写《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评阅书》(附件1,以下简称“《论文评阅书》”)。相关文件签名处需具备清晰电子签名,以确保后期正常打印、上传系统,完善研究生相关档案文件。
(七)二级学院收到专家评阅意见后2日内,将学位论文评阅和复审评阅意见和结果(《论文评阅书》第2页,无专家签名))以匿名形式反馈给导师本人,导师尽快将评阅意见全文反馈学生本人。
二、评阅意见
评阅分数和评阅意见的对应关系如下表:
评阅分数 |
评阅意见 |
75分(含)以上 |
合格 |
60分(含)-75分(不含) |
基本合格 |
60分(不含)以下 |
不合格 |
三、评阅结果的认定
(一)二级学院论文评阅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认定评阅结果为“通过”:
(1)2位评审专家给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评阅意见;
(2)2位评审专家中有1位专家给出“不合格”的评阅意见,则须增聘1位评审专家进行论文评阅。增聘专家给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评阅意见。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认定学位论文评阅结果为“不通过”:
(1)2位评审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专家给出“不合格”的评阅意见;
(2)2位评审专家中有1位专家给出“不合格”的评阅意见,则须增聘1位评审专家进行论文评阅。增聘专家中给出“不合格”的评阅意见。
(二)校级复审评阅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认定评阅结果为“通过”:
(1)2位评审专家给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评阅意见;
(2)2位评审专家中有1位专家给出“不合格”的评阅意见,则须增聘1位评审专家进行论文评阅。增聘专家给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评阅意见。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认定学位论文评阅结果为“不通过”:
(1)2位评审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专家给出“不合格”的评阅意见;
(2)2位评审专家中有1位专家给出“不合格”的评阅意见,则须增聘1位评审专家进行论文评阅。增聘专家中给出“不合格”的评阅意见。
四、评阅结果的使用
(一)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是学位论文申请答辩的前置必要条件。学位论文评阅、复审评阅结果为“不通过”的,学位论文必须进行重大修改,且修改期不少于3个月,本轮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二)学位论文评阅、复审评阅意见中出现2个“基本合格”或1个“不合格”的,给予充分时间修改论文,原则上不允许参加第一批次的学位论文答辩。
五、其他事项
(一)学院须在4月30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评阅结果汇总表》(附件2);每名研究生在同一个学位授予批次,只能参加一次学位论文答辩。
(二)二级学院须及时在系统中上传《论文评阅书》,录入评阅结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具体操作流程待后续通知进行专题培训。
(三)本次学位论文导师评阅工作采取系统线上评阅方式进行,具体工作流程见后续通知。
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0268677; 办公地点:综合楼E3-208;
指定邮箱:yjsy@bigc.edu.cn。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