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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春季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通知 

相关二级学院、指导教师及研究生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加强研究生论文质量监控,2022年春季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以下简称“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安排如下,请根据安排协调相关硕士生导师及硕士研究生,保证学位论文评阅工作顺利进行。

一、评阅步骤及工作流程

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流程

10月26日

公布复审名单

1. 研究生院对全部延期毕业学位论文进行复审,随机抽取50%的正常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复审。

2. 一次性抽取完成并公布所有复审名单。

11月3-5日

提交学位论文定稿及《评阅认定书》(纸质版)

1. 研究生和导师填写《评阅认定书》(纸质版),以确保导师审核通过论文、同意送审。

2. 所有研究生于11月3日前,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和《评阅认定书》(纸质版)提交至二级学院。

3. 二级学院于11月5日前,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和《评阅认定书》(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

4. 务必按期提交论文,逾期不交,影响答辩,后果自负。

11月6-8日

一次查重

1. 研究生院对全部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结果分为:文字复制比≤15%,文字复制比>15%。

2. 文字复制比≤15%,直接参加后续论文评阅送审。

3. 文字复制比>15%,由学院通知研究生进行修改。三日内,研究生提交论文至研究生院指定邮箱,进行二次查重。

11月9-11日

二次查重

1. 文字复制比≤15%,直接参加后续论文评阅送审。

2. 文字复制比>15%,由学院学评会分委会依据检测结果作出“推迟至少半年以上答辩”的决议。

11月9-22日

一次论文规范性审查

1. 研究生依据《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结合《规范性自查表》,规范论文格式。

2. 研究生院对全部论文进行规范性审查,审查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

3. 审查结果为“通过”的,研究生根据审查结果对论文进行相应修改,于12月8日前提交《修改书》(纸质版),方可参加答辩。

4. 审查结果为“不通过”的,研究生根据审查结果对论文进行相应修改,进行二次规范性审查。

11月23-30日

二次论文规范性审查

1. 导师负责进行二次规范性审查,确保研究生论文符合格式规范。

2. 研究生于12月8日前提交两次规范性审查的《修改书》(纸质版),方可参加答辩。

11月12日-

12月8日


导师评分

二级学院组织指导教师进行评分,填写《导师评分表》。

二级学院论文评阅

1. 研究生按照二级学院要求提交论文定稿,具体数量由各二级学院自行规定。

2. 二级学院聘请正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对本学院全部论文进行评审。每篇论文需聘请一位校内专家和一位校外专家进行评审。

3. 评审专家填写《论文评阅书》和《评审评分表》。内外审各一套。

研究生院论文复审

1. 研究生院组织进行论文复审。复审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2. 评审结果为“合格”的,可直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 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对论文作出“修改后答辩”或“推迟至少半年以上答辩”的决议。

4. 学院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的论文,研究生需在正式答辩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修改书》,方可参加答辩。

二、注意事项

1. 复审名单见附件1。全部拟申请毕业研究生研究方向、论文题目见附件2。所有研究生务必仔细核对本人研究方向和论文题目,如有问题,请于10月29日前联系廖老师。

2. 论文撰写规范及模板、评阅认定书、修改书、评审评分表见附件3。

3. 规范性审查具体事宜待后续通知。

4. 参加查重和外审的学位论文电子版不包括装订封面,但需包含从“题名页”开始至“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的完整论文。提交格式为Word文档格式。送审论文中凡涉及个人、导师及学校相关信息的,用XXX代替。论文命名要求为:学科名称+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如:“艺术设计+2019000001Z+XXX+论文题目”。

5. 学位论文查重版与送审版必须完全一致,研究生院复审以最终查重通过电子版为准。

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廖老师。

联系电话:60261063;办公地点:综合楼E3-212

指定邮箱:yjsy@bigc.edu.cn


研究生院

202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