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印刷学院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申报的通知时间:2020-10-16 来源: 编辑录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以及《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京学位[2020]2号)等文件要求(见附件1),现启动我校2020年博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拟申报增列的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和博士授权点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见附件2);
本次申报增列的博硕士学位授权点应充分凝练学科方向,整合学科资源,夯实学科实力,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应经过充分论证,符合本单位的发展目标和学科发展规划。
二、申报程序
组织申报。相关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拟申请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合理谋划、科学论证,并按期报送材料。
①请所有二级学院于2020年10月21日前向学校提交《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一份。
②请新闻出版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新媒体学院、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于2020年10月21日前向学校提交《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专家评议表》(模板见附件3、4,申报材料请简装成册,一式十份)以及申博学位点培养方案和答辩所需PPT。
③请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和机电工程学院于2020年10月21日前向学校提交《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专家评议表》(模板见附件附件3、4,申报材料请简装成册,一式十份)以及相关学位点培养方案和答辩所需PPT。
专家评审。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学位授权点进行会议评审。评审采取材料审阅、公开答辩等方式进行,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学校审核。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我校拟推荐增列的博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
校内公示。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名单确定后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推荐增列的博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以及申报材料、自评材料。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报批。 拟推荐增列的博硕士学位点经学校审核同意且公示无异议,将按照上级时间要求,上报至北京市学位委员会。
三、具体安排
工作流程 |
时间 |
任务安排 |
负责部门 |
工作启动 |
10月6日-16日 |
1. 依据教育部申报通知,给各学院发布预填报通知,提前准备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申报工作; 2. 依据北京市16日下发的具体通知,正式启动学校申报工作。 |
研究生院 |
组织申报 |
10月6日-18日 |
1、研读申报指南等相关文件(详见附件1、2),合理谋划、科学论证,做好资源整合; 2、组建校申博委员会及各申报点工作小组,确定委员会、各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负责人; 3. 撰写《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报告》及《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 |
研究生院、校申博工作委员会 |
10月6日-18日 |
1、撰写《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及相关《简况表》等材料; 2. 撰写相关培养方案 |
二级学院 |
|
学院内部论证 |
10月18日 |
内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论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材料 |
二级学院 |
校级层面评审 |
10月21日 |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论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材料 |
研究生院、校申博工作委员会 |
校内外专家正式评审 |
10月22日 |
申报材料、专家评议表及答辩PPT上报至研究生院(简装成册并盖章) |
二级学院 |
10月22-25日 |
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学位授权点进行会议评审。评审采取材料审阅、公开答辩等方式进行,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
研究生院、校申博工作委员会 |
|
学校审核 校内公示 |
10月25-29日 |
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我校拟推荐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 2、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拟推荐增列的硕士学位点名单及申报、自评材料。 |
研究生院、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系统填报 |
市教委通知时间 |
登录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网上系统填报及提交。 |
研究生院、二级学院 |
提交报批 |
10月30日 |
1、学校对系统填报数据进行审核、提交; 2、学校向北京市学位委员会上交纸质材料。 |
研究生院 |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增列申报工作,在做好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工作程序进行并按要求按时提交所有材料。
2. 精心准备,严格审核。请各学位点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无误。
3.立足实际,科学规划。此次申报工作提交的所有材料将作为该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参加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及合格评估的重要材料。请相关学院结合现有基础及学科发展需要,充分研究学科优势和需求导向,整合资源、合理布局。
纸质材料请报送至研究生院(综合楼E3-212),电子材料请发送至yjsy@bigc.edu.cn。
附件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北京市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通知
附件2.《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
附件3.申报系列表格
附件4. 专家评议意见表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