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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硕士(MP)设置方案及招生院校时间:2012-05-22  来源:  编辑录入:  

出版硕士(MP)设置方案及招生院校

  一、为适应我国出版事业发展对出版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出版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出版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出版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出版硕士专业学位。

  二、出版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Publishing”,简称MP。

  三、出版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出版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够综合运用管理、经济、法律、外语、计算机等知识解决出版业实际问题,适应现代出版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出版专门人才。

  四、出版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出版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五、出版硕士的培养过程须突出出版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出版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出版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七、学位论文须与出版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出版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出版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出版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出版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出版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出版硕士专业学位与出版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十、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出版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院校名称

所在省市

院校名称

所在省市

安徽大学

安徽省

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省

北京大学

北京市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省

北京印刷学院

北京市

吉林师范大学

吉林省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市

南京大学

江苏省

河北大学

河北省

复旦大学

上海市

河南大学

河南省

四川大学

四川省

武汉大学

湖北省

南开大学

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