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时间:2012-05-22 来源: 编辑录入:
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
0251 金融 0853 城市规划
0252 应用统计 0951 农业推广
0253 税务 0952 *兽医
0254 国际商务 0953 风景园林
0255 保险 0954 林业
0256 资产评估 1051 *临床医学
0257 审计 1052 *口腔医学
0351 法律 1053 公共卫生
0352 社会工作 1054 护理
0353 警务 1055 药学
0451 *教育 1056 中药学
0452 体育 1151 军事
0453 汉语国际教育 1251 工商管理
0454 应用心理 1252 公共管理
0551 翻译 1253 会计
0552 新闻与传播 1254 旅游管理
0553 出版 1255 图书情报
0651 文物与博物馆 1256 工程管理
0851 建筑学 1351 艺术
0852 *工程
注:名称前加“*”的可授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建筑学”可授予学士、硕士专业学位;其它授予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