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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12月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时间:2025-10-16  来源:研究生院  编辑录入:王鹏  

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加强毕业(学位论文以下简称“学位论文”研究过程管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规范》和学校研究生学位培养工作的要求各学院应按要求组织开展好2025年12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将预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时间

各学院应于20251025——1031前完成2025年12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

二、审查的主要内容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位论文及答辩情况的总体评价;论文存在的不足之处和改进建议预期成果的价值性

三、具体程序

1. 学位论文预答辩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方可召开预答辩评审会。

2. 二级学院负责组织预答辩工作。预答辩评审会评审委员由3名或5名本学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或者具备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专家组成。设立主任委员1名,委员2名或4名。参加当次预答辩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不能担任主任委员。二级学院须为预答辩评审会配备秘书1名,由教师或者研究生担任(不可选用当次预答辩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和研究生)。

3. 预答辩评审会上,硕士研究生汇报学位论文”,接受评审委员质询。研究生汇报时间不少于10分钟。评审委员会研讨提出评审意见做出通过”或者“不通过”的决议。3名专家组成评审会须2名及以上专家通过,视为通过”;5名专家组成评审会则须4名及以上专家通过,视为通过评审秘书需完成详细的答辩记录。

4. 预答辩通过者根据预答辩评审会评审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表》评审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由二级学院存档备案。

5.  预答辩“不通过”者,可申请重新预答辩每名研究生仅可重新预答辩1次,且须自第1次预答辩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重新预答辩须由本人申请并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评审会委员原则上仍由第一次预答辩评审会委员组成。研究生重新预答辩仍不通过,原则上予以结业或退学处理。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把控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按照《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规范》执行

若需咨询有关问题,请与研究生院王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10-60268677

联系邮箱:yjsy@bigc.edu.cn

                                                      

研究生
                                     2025年10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