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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夏季毕业硕士研究生(第一批次答辩) 毕业(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审查工作的通知时间:2026-03-25  来源:研究生院  编辑录入:王鹏  

各二级学院、相关导师

2026年夏季拟申请毕业硕士研究生

为加强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保障学校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审查管理办法》(印院发〔2025〕31号),学校组织开展2026年夏季毕业硕士研究生(第一批次答辩)(以下简称“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以下简称“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2026年夏季拟申请第一批次学位论文答辩的所有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须进行“撰写规范审查”。每名研究生仅可进行2次规范审查。

3月27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拟参加第一批次答辩名单通知到研究生本人及相关导师,并向研究生院上报第一批次答辩研究生名单(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纸质版须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审查依据

《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三、系统操作

1.学校使用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智能检测系统进行撰写规范审查,系统网站:https://bigc.lun51.com/yjs

2.研究生登录账号为学号,此前系统已启用,详见《关于启用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智能检测系统的通知》。

3.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点击右边栏“论文终稿”模块,选择对应模板,提交学位论文进行规范审查,上传成功方视为参加规范审查。“格式检测--我要检测”模块仅为规范性指导用。逾期不参加规范审查者,视为规范审查“不合格”。

四、审查时间及工作流程

1.3月30日—31日,研究生进行第一次规范审查。逾期未进行审查者,视为一次规范审查不合格。

2. 4月1日,研究生院公布第一次规范审查结果。

3. 4月2日,第一次规范审查结果不合格者,进行第二次规范审查。逾期未进行审查者,视为规范审查不合格。

4. 4月3日,研究生院公布第二次规范性审查结果。

五、审查结果认定

1. 学校以“论文规范性差错率”(以下简称“差错率”)为结果认定指标。

2. 差错率≤万分之三(即每万字留存三处错误)者,视为“合格”。

3. 差错率>万分之三者,视为“不合格”。

六、审查结果处理

1. 审查结果“合格”的学位论文版本,进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2. 第一次规范审查结果“不合格”者,学位申请人根据审查结果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规范审查。    

3. 第二次规范审查仍“不合格”者,本轮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七、其他事项

1. 学位论文经导师审定同意后方可进行规范审查。

2. 规范审查“合格”的学位论文版本,不得进行任何删节、替换、修改处理,直接进入学位论文评阅。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本轮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自动终止。学校可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3. 学位论文应杜绝错别字、语句不通顺、标识错误和基本概念错误等问题,确保论文结构、图表、参考文献、排版等符合论文格式规范性要求。研究生应结合检测报告,对学位论文中出现的格式错误进行修改。系统提醒的问题,不计入差错率,但如属实,应进行修改。

4. 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系统官网平台客服。如平台无法解决,请及时向研究生院老师反馈。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0268677  

指定邮箱:yjsy@bigc.edu.cn   办公地点:综合楼E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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