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时间:2025-11-26 来源:研究生院 编辑录入:王鹏
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加强毕业(学位)论文(以下简称“学位论文”)研究过程管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规范)》和学校研究生学位培养工作的要求,各学院应按要求组织开展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将预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时间
各学院应于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16日前完成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工作。
二、审查的主要内容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位论文及答辩情况的总体评价;论文存在的不足之处和改进建议;预期成果的价值性。
三、具体程序
1. 学位论文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方可参加预答辩。二级学院负责组织预答辩工作。预答辩评审会程序和规则参照开题评审会要求执行。
2. 预答辩评审会应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决议和成绩等级评定。预答辩成绩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成绩等级为A和B,评审决议“通过”;成绩等级为C,评审决议“不通过”。
3.预答辩通过者,应根据预答辩评审会评审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学位论文,成绩等级为B的学位论文必须进行针对性修改。
《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表》经评审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由二级学院存档备案。
4. 预答辩“不通过”者,可申请重新预答辩。每名研究生仅可重新预答辩1次,且须自第1次预答辩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重新预答辩须由本人申请并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评审会委员原则上仍由第一次预答辩评审会委员组成。研究生重新预答辩仍不通过的,原则上予以结业或退学处理。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把控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按照《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规范》执行。
若需咨询有关问题,请与研究生院王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10-60268677;
联系邮箱:yjsy@bigc.edu.cn。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