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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研究生填报“学术成果信息”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在校学术成果填报和审核管理,即日起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术成果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目的

研究生评奖评优、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与学术成果相关材料,将完全依据系统提取数据审核,不再收取纸质材料进行审核。

二、填报范围

全体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休学研究生暂不填写)。

三、填报要求

1.成果时间范围:研究生自入学之日起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凡未在系统进行填报的已发表学术成果。

2.成果类别:论文、著作、专利、获奖、作品、参展、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情况、参加学术会议做报告情况、创业项目、资格证书、标准、著作权以及成果鉴定。

3.之前已在系统完成填报且确认无误信息,切勿重复填报。之前已填报但有误或重复填报的信息,请自行进行删除。

四、工作基本流程

1.2026719日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点击“我的学位-科研成果维护”进行学术成果填报。

2.点击对应成果类别后,进行相关成果填报。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为暂存,点击“提交”为正式提交。

3.研究生院动态进行数据内容审核、修正及信息反馈。研究生可根据反馈信息进行相关成果内容补充、修正或删除。

五、其他事项

1.请研究生同学及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成果填报,以免影响研究生评奖评优和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

2.处于待发表状态的成果暂不填报,“录用通知”“用稿通知”无需上传。

3.成果填报页面带“*”条目为必填项。所有成果均需按照“上传附件要求”上传学术成果支撑材料。

4.学术成果如为多人共同完成,须先按照成果完成人排序填报“作者信息”,同时在“共同完成人”栏目选择本校研究生名单。排序须与学术成果支撑材料完全一致。

5.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本项工作,组织研究生及时完成系统信息填报。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成果的统计将直接影响到学科建设、学位点评估、研究生评奖评优、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等工作。

6.研究生在填报信息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或录制操作视频发送研究生院邮箱。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10-60261063

指定邮箱:yjsy@bigc.edu.cn

研究生院

202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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