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时间:2025-09-05 来源:研究生院 编辑录入:王鹏
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硕士毕业(学位)论文(以下简称“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规范》和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要求,各学院应按要求对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中期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时间
各学院应于2025年10月18日前对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后通知。
二、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1.按照开题报告预定内容及进度安排,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2.已完成内容和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3.目前存在的问题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
4.后续研究计划;
5.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三、具体程序
1.学位论文阶段性成果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方可组织中期检查。
2.导师(导师指导小组)给出评审决议。评审决议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学位论文存在进展缓慢的,或严重滞后,或存在其他较大问题的,认定为“不通过”。
3.各导师(导师指导小组)应将检查结果上报所在二级学院,并组织完善《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存档。
4. 中期检查“不通过”者,可申请重新中期检查。每名研究生仅可重新中期检查2次,且须自第1次中期检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研究生重新中期检查距上次中期检查不少于1个月。重新进行中期检查须由本人申请并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研究生第2次重新中期检查仍不通过的,原则上予以结业或退学处理。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把控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按照《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规范》执行。
若需咨询有关问题,请与研究生院王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10-60268677;联系邮箱:yjsy@bigc.edu.cn。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