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首页 >>通知 >> 内容浏览

2025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第二批)时间:2025-06-06  来源:  编辑录入:王鹏  

根据学校安排,526-611日为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周。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学位论文答辩是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现就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具体安排

序号

答辩时间

答辩地点

学科/专业

二级学院

1

6月6日

N3A-316

电子信息、信息与通信工程

信息工程学院

2

6月9日

S1A310

艺术学理论、设计学、艺术设计

设计艺术学院

3

6月9日

S1A-15楼第五会议室

出版

出版学院

4

6月10日

N3A-206

电子信息

信息工程学院

5

6月10日

西校区教学楼103

西校区教学楼105


传媒经济与管理、会计

经济管理学院

6

6月11日

S1A-0435

设计学、艺术设计

新媒体学院

7

6月11日

E3B-108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学院

8

6月11日

N3B-314

机械工程

机电工程学院

9

6月11日

S1A-15楼第三、四会议室

新闻与传播、新闻传播学

新闻传播学院

二、答辩注意事项

1. 学位论文答辩是一项严肃的学术活动,各学院及参加答辩相关人员应予以充分重视。

2. 答辩前,二级学院应提前公布学位论文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信息,答辩过程中做好影像记录,答辩后做好文件整理存档工作。

3. 合理安排和布置答辩场所,现场环境干净整洁,仪器设备运转正常,张贴横幅营造答辩氛围,确保答辩场所严肃整洁,有学术氛围,同时可满足师生旁听答辩的需要。

4. 答辩场所内保持肃静,禁止大声喧哗及接打电话,建议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参加答辩人员着装整洁、严肃,礼仪得体。

5. 参加答辩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答辩地点。

6. 答辩欢迎师生旁听。旁听人员提前5-10分钟入场。旁听时,服从答辩会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自觉维护答辩现场秩序,保持现场安静,不得随意进出会场,尤其是在答辩进行过程中,不得起立、出入,扰乱会场秩序。

研究生院

202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