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申请2026年夏季毕业研究生毕业(学位)资格线上审核工作的通知时间:2026-03-04 来源:研究生院 编辑录入:王鹏
各二级学院:
现已开始2026年夏季毕业研究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以下简称“资格审核”)工作。本次资格审核采取线上填报、审核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3月6日前,二级学院向研究生院报送学院新增系统审核人员信息(电子版)(附件1),以便研究生院为审核管理人员建立账号。
2.3月15日前,研究生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在校期间学术成果的填报,以便后续审核。具体系统填报操作详见《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按照《北京印刷学院关于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印院发【2021】110号)(附件3)执行。
3.3月20日前,二级学院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具体系统审核操作详见《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功能操作手册》(附件4)
二、研究生填报注意事项
1.研究生在系统“我的学位”--“科研成果维护”页面进行个人科研成果维护。须完成成果维护后,方可进行后续申报。
2.研究生在系统“我的学位”--“学位/毕业申请”页面进行个人学位/毕业申请。
3.研究生在系统“我的学位”--“学位科研成果申报”页面进行学位资格审核所需的成果申报。请选择符合的项目进行填写即可,切勿全选本人所有成果。
4.在“学位/毕业申请”页面提交申请后,打印封面及个人信息,在“学位科研成果申报”页面下载《成果申报表》,打印后签字交二级学院(以上操作等同于填报《硕士学位审批表1-3》)。具体提交时间由二级学院规定并通知。
三、二级学院审核注意事项
1.学院审核人员在“学位管理”-“学位申请管理”--“学位科研成果管理”页面进行学位成果审核。学院审核“学位科研成果”时,要审核成果信息的真实性及该成果是否满足资格审核必要条件。
2.3月20日前,不符合资格审核的材料,审核人员应及时退回,并通知到研究生本人,以便学生及时修正提交。
3.3月20日后,二级学院原则上不再另行接受、审核新提交的材料。
4.审核完成后,二级学院须及时完成相关意见签署及加盖公章。表格由二级学院暂存,待后续汇总答辩及学位授予材料统一交存。
四、其他事项
1. 本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资格审核,请二级学院及研究生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及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
2. 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填报信息、信息填报不完整或不准确,导致影响答辩的,责任自负。
3. 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王老师及时联系。
联系电话:60268677;
办公室地址:本校综合楼E3-208;
指定邮箱:yjsy@bigc.edu.cn.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