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首页 >>在职研究生管理 >>最新消息 >> 内容浏览

关于2013级研究生(含2015届在职研究生)采集图像信息的通知时间:2015-11-17  来源:研究生处  编辑录入:吴焕泉  

 
关于2013级研究生(含2015届在职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3级研究生:
2015届在职研究生:
根据北京市教委规定,我校2016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即将开始。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关系到研究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以及用人单位网上证书查询,关系到每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为顺利完成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2015年度学校决定采取由研究生处集中组织拍摄、北京市教委指定图片社上门服务的方式,方便我校毕业生就近照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2013级硕士研究生及2015届在职研究生。
二、拍摄时间:20151126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13:00-16:00112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三、拍摄地点:康庄校区综合楼二楼就业指导中心大厅。
四、拍摄费用:每人20元,现场缴纳。

五、拍摄要求:
  1. 研究生需填写《高校毕业生数码证照图像采集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附件1)。信息表可事先填写,也可现场填写。

2. 信息表相关信息请认真填写,特别是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学校代码(10015)不得有误。要求正楷字体填写,字迹清晰,信息准确。
3. 研究生务必携带学生证以及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排队等候拍照,并保持拍摄现场安静。
4. 因拍摄背景为浅蓝色,建议拍照时男生可着深色正装、浅色衬衣、系领带;女生可淡妆,着装整齐、色彩鲜艳。
六、因故未能参加集体图像采集者,请在一周内自行到指定图片社照相,并务必将纸版及电子版照片及时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图像采集而影响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和学位信息上报延误,责任自负。
1、图片社地址:朝阳区建外SOHO东区二号楼1803(地铁110号线国贸站C出口,国贸桥西南方向)
2、联系电话:82863630,58691620
3、拍摄费用:个人现场缴纳
七、照片要求:
1、照片命名方式:身份证号码;
2、尺寸:150×210
3、类型:JPEG图像;
4、大小:7.1-7.9KB。  
 
 
                                      研究生处
                     2015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