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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7级研究生学生证的通知 

2017级研究生:
2017级研究生学生证办理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学生证信息准确,制证及证件发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1. 各学院指定专人以专业、班级为单位,于1114-15日到研究生院256办公室领取学生证及研究生基本信息表;
2. 1124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学生证由专人统一交回研究生院;
3. 研究生院负责协调各二级学院录入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信息,统一办理盖章事宜,完成后将学生证发回至学生本人手中。
二、学生证填写说明
1. 学生证照片要求:1寸免冠证件照。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办理。
2. 入学日期:201796日。
3. 院(系、所):所在二级学院名称。
4. 乘车区间必须与家庭所在地一致,在学期间,乘车区间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若因家庭住址变化需修改乘车区间,必须提供现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否则不予办理。乘车区间请填写车站规范名称。
三、注意事项
1. 学生证信息务必做到真实,准确,以免影响购入优惠火车票。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 每学期需办理注册后,学生证方为有效。
3. 学生证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研究生毕业或因其它原因离校时,必须至研究生院办理学生证作废手续。
4. 学生证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学校申请作废及补发。
以上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院廖老师,联系电话:60261063
 
研究生院
201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