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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5级研究生学生证的通知 

2015级研究生:
2015级研究生学生证办理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学生证信息准确,制证及证件发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1. 各学院指定专人以专业、班级为单位,于119-10日到研究生处256办公室领取学生证及研究生基本信息表;
2. 1126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学生证及学生基本信息表由专人统一交回研究生处;
3. 研究生处负责协调各二级学院录入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信息,统一办理盖章事宜,完成后将学生证发回至学生本人手中。
二、学生证填写说明
1. 学生证照片要求:1寸免冠证件照。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办理。
2. 入学日期:201598
3. 院(系、所):二级学院名称
4. 家庭所在地、乘车区间必须与生源所在地一致,若有不一致必须提供现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否则不予办理。乘车区间请参照《全国火车站名单》填写。
三、注意事项
1. 学生证信息务必做到真实,准确,以免影响购入优惠火车票。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 每学期需办理注册后,学生证方为有效。
3. 学生证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研究生毕业或因其它原因离校时,必须缴还学生证。
4. 学生证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学校申请作废及补发。
以上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处廖老师,联系电话:60261063
 
研究生处
2015114